摘要 今后銀川市將不再審批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并將加快壓縮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同時,加大對企業節能減排的獎懲力度,2008年用于節能減排的各類專項資金不少于3000萬元。這是從近日召開的...
今后銀川市將不再審批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項目,并將加快壓縮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同時,加大對企業節能減排的獎懲力度,2008年用于節能減排的各類專項資金不少于3000萬元。這是從近日召開的全市節能減排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關于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若干意見》正式出臺實施。 高耗能項目不再審批
根據《意見》規定,今后銀川市范圍內將不再審批新建鐵合金、碳化硅、活性炭、造紙、商品電石、非資源綜合利用的水泥、小型或不屬于資源綜合利用的火力發電、對尾氣和煤焦油等沒有進行綜合回收利用的焦炭等高耗能項目。
銀川市還將加快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及裝備,2008年關閉水泥濕法窯生產線,2009年關閉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的焦化爐,2010年逐步淘汰6300KVA鐵合金礦熱爐。對國家和自治區已明令淘汰的小煉鐵、小電鍍、小造紙等企業進行全面清查,采取強制措施進行關閉拆除。
環保執法更剛硬
《意見》要求,列入“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的燃煤熱電廠脫硫工程、造紙企業堿回收工程和城市污水處理廠必須按期建成并投入運行。逾期未運行的,燃煤熱電廠要限產限排,造紙企業要關停制漿生產線。
擅自停運堿回收設施和污水處理設施的,按應繳納排污費數額的3倍罰款,并責令停產整治;已建成污水處理廠未按減排計劃正常運行的,暫停審批、核準污水處理廠所在地區所有新增COD排放建設項目。凡是超標排放污染物的,處以上限罰款并責令停產整頓,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要求或治理后仍不達標的,依法責令其關閉、停產或轉產。
節能減排獎懲分明
2008年用于節能減排的各類專項資金不少于3000萬元,今后按照財政收入增長速度逐年增加。
市級監管的重點用能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年節能量達到500噸標準煤以上的,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利息款的30%~50%給予貼息,最高貼息款不超過100萬元;或者根據項目投資規模大小,給予3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市級監管的重點用能企業,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并經考核,單位產品能耗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
企業被市政府命名為循環經濟或節能降耗、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先進單位或示范單位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到2008年底,原有企業的單位產品能耗達不到國內同行業平均水平、新建企業的單位產品能耗達不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責令其限期整改;到2009年底,仍達不到上述指標要求的,依法責令其停業整頓或者關閉。對完不成年度減排任務的企業,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責令限期整改,限產減排,3倍征收排污費;對完不成“十一五”減排任務的企業,依法責令停產治理,治理無望的依法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