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上旬,有本報臨縣讀者給記者反映,臨縣金源公司以開采陶瓷黏土為名,實際開采鋁礦石。鋁土礦資源為國家保護性開采礦種,任何單位和個人開采鋁土礦,必須依法到省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采礦登記手續,領取《采礦許可證》后,方可在劃定范圍內進行開采。
8月11日,在金源公司,記者見到了該礦負責生產的礦長陳愛元。他告訴記者,該礦有手續,但具體是什么手續,他也不太清楚。當記者問及其生產出的礦石是鋁土礦還是陶瓷黏土礦時,陳愛元說,因為礦山開采是地下開采,所以具體采的是什么,他也不清楚。只知道生產出的礦“比瓷泥高級一點”。陳愛元還告訴記者,該礦一天生產量為二三百噸。但貨車司機告訴記者,該礦日夜不停地生產,日生產量有1000余噸。
記者隨后來到臨縣國土資源局。該局一位任姓副局長接受了記者的采訪。任局長稱,該礦山因為地層成分結構復雜,所以到底生產出來的是鋁土礦還是陶瓷黏土礦,只有現場做了相關鑒定之后,才能確認。當然如果其生產的確為鋁土礦,那就應該變更采礦手續。記者告訴任局長,據該礦工人與拉礦石的司機說,該礦生產的的確是鋁土礦。
任局長仍然稱,那也只有到相關機構做了鑒定之后,方可采取相應措施。
8月29日,記者了解到,該礦仍然在大肆生產,臨縣國土資源局也沒有對其開采的礦石進行“鑒定”,也未采取相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