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28日,質檢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27種產品國家監督抽查結果。今年第2季度,質檢總局組織開展了27種1794家企業生產的1814批次產品(不涉及出口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
7月28日,質檢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27種產品國家監督抽查結果。今年第2季度,質檢總局組織開展了27種1794家企業生產的1814批次產品(不涉及出口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紡織品、電子電器、農業生產資料、機械及安防產品、電工及材料產品5類產品。經檢驗,1598家企業生產的1618批次產品合格,產品抽樣合格率為89.2%;檢出19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0.8%。其中,機動車兒童乘用約束系統、殺蟲燈和稀土氧化物等3種產品全部合格;學生用品、農用薄膜、加工中心(含數控銑床)和鋼絲繩等4種產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低于5%;摩托車乘員頭盔、移動電話用鋰離子電池、電源適配器、植物保護機械、脫粒機、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積式空氣壓縮機、鎖具和鎂碳磚等9種產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介于5%至10%之間;童鞋、輪滑鞋、電冰箱、儲水式電熱水器、木工機床、車床、非金屬密封板、動力用煤、砂輪、閥門和海水及苦咸水利用膜等11種產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高于10%。
在本次抽查中,有3家企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監督抽查。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巴林左旗海豐塑料有限公司在農用薄膜抽查中拒檢;山東省煙臺市圣力鋼繩有限公司和煙臺市創大鋼繩有限公司在鋼絲繩抽查中拒檢。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問題,質檢總局已責成各?。▍^、市)質監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做好拒檢企業和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的后續處理工作,依法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按照有關規定監督銷毀或者做必要的技術處理,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并加大對生產企業的后續跟蹤監督檢查力度。具體產品的抽查結果及企業名單,將在質檢總局網站上發布。(來源: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