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11月15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和巴西的金屬硅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產業損害終裁。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6位委員除1人未參加投票外,其余5人一致認為,取消對原產于中...
2006年11月15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和巴西的金屬硅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產業損害終裁。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6位委員除1人未參加投票外,其余5人一致認為,取消對原產于中國的金屬硅的反傾銷措施,將會導致在可預見的合理的時期內對美國國內同類產業的損害繼續或再度發生,而取消對巴西的金屬硅的反傾銷措施將不會導致損害的發生。
2006年1月3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和巴西的金屬硅啟動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程序;2006年5月4日,美國商務部作出終裁,中國普遍 稅率為139.49%。根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投票結果,美國商務部將繼續對原產于中國的金屬硅征收139.49%的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