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國務院近日發文,要求各地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支持力度,創造有利于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這份《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共八個方面,總計2...
國務院近日發文,要求各地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支持力度,創造有利于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這份《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共八個方面,總計29條具體措施。
進一步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通過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將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延長到2015年底并擴大范圍,逐步解決服務業營業稅重復征稅問題等方式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財稅支持。
繼續完善財政資金支持政策。2012年將資金總規模由128.7億元擴大至141.7億元,以后逐年增加,突出資金使用重點,向小型微型企業和中西部地區傾斜。同時依法設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政府采購將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
進一步落實各項金融政策。通過加快發展小金融機構、拓寬融資渠道、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用擔保服務等努力緩解小型微型企業融資困難。
加強對小型微型企業的公共服務。到2015年,支持建立和完善4000個為小型微型企業服務的公共服務平臺,重點培育認定500個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支持小型微型企業技術改造,提升創新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