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魯信高新審議通過了《關于為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紙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預案》;董事會同意為控股子公司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紙有限公司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辦理授信業務提供最高額...
日前,魯信高新審議通過了《關于為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紙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預案》;董事會同意為控股子公司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紙有限公司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辦理授信業務提供最高額保證,金額不超過人民幣貳仟萬元,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期限三年。被擔保人基本情況: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紙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77.5%的子公司,其注冊地為淄博開發區政通路 135號C座530室,注冊資本:2000萬元人民幣,法人代表:李先超,經營范圍:磨料、涂附磨具的生產、銷售、貨物、技術進出口等。截止2006年底,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紙有限公司經審計后的總資產為2642.19萬元;凈資產2045.94萬元;負債總額596.24萬元;主營業務收入 2858.48萬元;凈利潤645.94萬元。
各位董事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進行了認真研究,認為根據被擔保方2006年的經營狀況和盈利能力,以及公司擁有對該單位的實際控制權,公司對上述貸款提供擔保可以促進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紙有限公司的發展,公司承擔的風險較小,目前公司尚未簽署擔保協議。
截至目前,公司為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紙有限公司累計提供擔保2000萬元。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為7990萬元,對第四砂輪廠青島聯合公司提供擔保100萬元,控股子公司累計對外擔保總額為15000萬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對外擔保總額為23090萬元,占公司2006年度經審計的凈資產的76.05%,其中對第四砂輪廠青島聯合公司逾期擔保100萬元,目前該公司正在積極籌措資金償還貸款,預計可以在2007年6月份之前解除公司的擔保責任。